喜欢一个人会让你觉得生活一下子变得有了寄托,日子不再是一天一天数着过,会觉得每天不再只是按部就班,会发现自己的心跳从未像现在这样跳动得如此鲜活。

喜欢一个人,你会变得又主动又怯弱。你会忍不住的去找各种理由接近他,但是你又会害怕会不会打扰到他,会不会使他感到厌烦。你会忍不住去说去做一些很主动的事,但也会纠结这样会不会显得自己很轻浮。

你会很想和他一起分享你生活中的趣事,你会因为能够给他带来快乐而感到异常开心。却会有选择性的隐藏好自己失落不安的一面,会不忍心将自己消极情绪传递给对方。

你还会一边反反复复翻看之前的聊天记录一边傻笑,会喜欢去把他写的东西当阅读理解题一样去琢磨,会想去了解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。

你还会开始变得患得患失,会害怕会不会有一天会失去他,会时不时的想作一下去证明他还在乎你,会懊恼他的过分洒脱。

也许啊,渐渐地,你还会发现,也许他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完美,他也会做一些让你不开心的事,他也会有丧到不想说话的时候,你也会渐渐看到他阳光下的阴影。

但是,你依然会开心,因为他已经把你当成最亲近的人,在你面前,可以卸下所有的伪装,可以甩掉身上的枷锁,就算是什么都不说安静的走到一起也会感觉很心安。

很幸运能遇见一个能让我如此用力地去喜欢的一个人,我想我已经很难戒掉你了。

希望能留住你的,不是责任不是承诺而只是吸引。

希望有一天,你能告诉我,已见过你最狼狈的模样,却依然还想留在你身旁。

真正的关系,不是电话到深夜,不是情话说不停,也不是消息秒回。

我以为,当我拍下黄昏的照片发给你,不再刻意等你的回复,也不会为你的不回复而尴尬,因为我们心知肚明的明白彼此。

那时,我们的人生才真正有关系。

我觉得想要为对方变好的感觉真的太好了。

认识的一个小妹妹最近恋爱了,奔现前疯狂进行身材管理,明明吃的很少,但依然感觉满脸元气。

和她聊天的时候,我真的忍不住一次次被她那种甜蜜的努力感染。

想到我刚恋爱那会儿也是,一想到要和喜欢的人见面,根本吃不下饭。

天天就扒拉美妆教程,挑衣服试衣服,对着镜子练习sayhi的表情,偷偷看一些接吻秘籍。

朋友见到我,都直接一句容光焕发。

后来问起老张,他说他那段时间也是茶不思饭不想。

为了带飞我,上班的时候躲在厕所里练英雄。

见面的前一个月,特地订制了一双小牛皮靴。

结果走在成都的街头,后脚跟被磨的血肉模糊。

但就好像感觉不到痛一样,我们在夜晚的科华北路,散了整整三个小时的步。

现在想起来,也依然怀念那种为爱变好的感觉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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