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其实,”刘盈迎着张嫣震惊的目光,悠悠道,“北地这个地方也挺好的。若是阿嫣真的打定了主意,我也只好在沙南和长安两头跑了。”

……

“我闻色界天,意痴离言说。

携手或相笑,此乐最为极。

天法吾已受,神亲形可隔。

持以谓来者,敬报伊消息。”

张嫣在为了他之前的宣言而满心纠结的时候,刘盈倒是心平气和。

这是在那不分昼夜的半个月中,他在林光宫中接见三公九卿,同时处理积压的政事的时候,疲累到极致的时候,偶尔抬头休息一下,瞅到殿前开的正好的一株紫薇花,阿嫣的模样便从脑海中飘过,于是写下的一首诗。

从小到大,他对着阿嫣都维持着一个温和的形象,在心中将之当做需要娇宠的晚辈,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另一面面对过她。但事实上,作为一个已过冠龄做了数年皇帝的男子,他又怎么可能只是一个中正温和之人?

烛火在书案上微微跳动,狮首青铜镇纸压着大幅松花笺,刘盈执紫霜毫笔,在其上书写了一个“嫣”字。

据说,阿嫣刚出生,笑的时候多过于哭的时候,因此取名一个嫣字,寓意微笑,也包含着这一生少忧愁而多欢笑的美好寄望。嫣是一个颇绮丽的字眼,一如阿嫣潋滟的眸色和绯色的双唇。

后来,他发现,其实,只要放下心中的包袱,爱上阿嫣,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。求得阿嫣的谅解回头,却很难。

女人的心事。他始终无法理解。如今,他回忆陈瑚的模样,却发现已经是渐渐模糊了,更不要说未央宫里那些他从来不曾真正看重过的嫔御。阿嫣的心事当是这里头最晦涩的一个,当年热烈纯稚的钟情他不懂,如今义无反顾的决绝,他更不懂。

但他站在这个地方,虽然无法准确猜测阿嫣的心事,却并不觉得怎么彷徨。只因既然确定了自己的心意。那么,只要一路往下走下去就可以了。

更何况。他这些天花费了偌大心力,陪着阿嫣身边,并不是没有一点收获的。从阿嫣最开始冰冷沉默的拒绝。到如今冲动热烈的情绪反应,情况已经好了不少。至少,阿嫣仍会因为他而起了情绪波动,也证明,她对他依旧是在意的。

深夜里。许欢交接了一日的工作,从抄手游廊下经过回客房的时候,意外的瞧见刘盈披着一件玄狐大氅从西厢房里踱出来,扣了剑伏身拜道,“主子。”

“起来吧。”

在夜色的掩映下,刘盈轻轻问。“夫人这些日子,还好罢?”

许欢恭声答道,“夫人一切安好。丁未日出去骑了一趟马。戊申日到周家拜访好友。”

“周家?”

“便是上次在府河边遇到的周越娘家,她的父亲是沙南县的三老,她本人今年十七岁,据说是个才女,与夫人几个月前认识的蟒妻。交情不错。”

刘盈的面色柔和下来,听得许欢继续絮絮说起张嫣相关的事情。唇角翘起一个细微的弧度。

……

东门之外,一对夫妇正在路旁依依惜别,不远处,张嫣牵着马立在府河河畔,静静的看着河中鱼儿欢快的游动,面上一片安静。

韩冬歌的眼圈红了一片,“你我夫妇相聚未久,我本当跟随在夫君左右。只是家中传来消息,老父病重在榻,我做女儿的,只能回去伺疾。他日夫君事了,定要早早去老家接我回来。”

孟观抱着剑,素来冷淡的面上也有些动容,他不肯儿女情长,只是淡淡道,“我这儿走不开,但托了何大哥护送。何大哥为人仗义,身手也是紧好的。你……一路珍重。”

韩冬歌点点头,双手有意无意的抚过腹部,想要说些什么,终究没有说出口,换了口风叮嘱,“夫君一个人在外头,要注意看顾自己,别太拼命,饿了记得按时吃饭,衣服也要勤买新的……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……

韩冬歌拭了泪,朝张嫣走过来,“大娘子,你……拿定主意了?”

张嫣回过神,唇角无奈的往上微勾,染上点点苦涩决意,“我没有其他的法子。”

韩冬歌温柔而又怜惜的注视着面前的少女。她犹记得自己第一次在灞桥遇到少女的时候,她青春鲜活的像三月枝头的嫩叶,一直和身边那个高大温柔的男子在一起。眼角眉梢之间,全是爱意。那时候的张嫣,定是爱他的。

“我真不懂你——”她轻轻道,“我不会说话,可是我觉得,在这个世上能够遇到一个珍爱自己的男子,是一件很幸运很幸运的事情。可是你为什么要将这样的幸运往外头推呢?”

张嫣怔了怔,嘴角苦涩的翘起,似乎每个旁观者都希望她能弯一弯腰,接受这段看起来完满的感情。但感情这事情,终究只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罢了。“我也不知道我这样是否一定是对的。”

七月的北地,草野一片青葱,她将视线投向平原尽头,萧瑟道,“可是我知道,让我就这样低头原谅,我做不到。”

草原的尘沙遮住了远去行人的背影。张嫣极目远眺,风中留下韩冬歌最后的忠告,“阿嫣,你太骄傲。我不知道这样的骄傲对于你有没有好处。但是你要想清楚。否则,若是日后再后悔,就真的再也回不了头了。”

……

飞云希律律一声长嘶,踏住地面,不肯再往前走。刘盈愕然安抚,它渐渐安静下来,却依旧用前蹄刨了一会儿,带着嚼头左右晃荡。

刘盈不免心中生出疑惑。

飞云是少年时父皇赐给自己的骏马,从小就放在身边养,虽然脾气很大,但是对自己很是驯服,如今却这般躁动,实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。

“让开。”

远远的传来男子大咧而豪阔的声音,沿路百姓纷纷尖叫着避让。一团烈火一样的色彩沿着大道飞快的奔来,虬髯大汉随着奔跑,瞅准一个机会,翻上马背,用尽全身力气的勒住马缰,却依旧无法制住胯下骏马的嘶腾。对手难缠,大汉不怒反喜,朗声大笑,“果然是一匹好马。不枉我花了大半个月的功夫,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守着。才终于擒住了你。”

骏马全身上下毛色光亮,好像一团火焰,唯有四只蹄子上。围了一圈雪一样的绒毛,醒目不已,昂头嘶鸣了一声,用尽全力的扑腾,踱步。想要甩掉背上的敌人。露出睥睨的眼神,一人一马僵持不下,谁也降服不了谁,又对峙了一会儿,后面的家人追上来,一拥而上。尽力制住了马。大汉从马背上跳下来,对着四周百姓团团做了一揖,“烈马不驯。在路上犯起性子来,家人没有制住,惊扰了大伙儿,卜某在这里赔罪了。”

人群里发出一阵哄笑,因着没有人受伤。也就没有追究了。

刘盈安抚身边躁动不已的飞云,回头吩咐沈莫。“去打听打听,这个姓卜的的底细。”

“诺。”

……

“卜实的是云中最大的马商。”沈莫花了大半天的功夫打探了消息,回头禀报道,“人人都说这个人性子怪诞,但是他在养马驯马上的确有一套,因此马场开的不错。他常年行走在汉匈边境。还算是豪爽仗义,值得一交。”

刘盈点了点头,右手食指与中指之间夹着一只黑色琉璃棋子,沉吟了片刻,轻轻落下,“安排一下,明儿去卜家马场一趟。”

卜家他的马场便坐落在云中城西的草原上,刘盈在飞云背上抬头远眺,见尽目都是绿油油的牧草,成群的骏马在马场上时而奔驰,时而停下来低头吃草,大多有一种中原马难具的剽悍。

到了马场大门,管升上前,递了拜帖,“我家郎君今日特意来拜会卜场主,顺便想看看马场上的马。”

刘盈在会客厅中等了一会儿,被引入中堂。堂上相对摆了两道食案。前日所见的虬髯大汉坐在主位,左手持爵,将美酒倾入口中。身边一左一右,各倚着两个美貌姬妾,巧笑嫣然的劝酒。

卜实酒意方酣,指着对手坐榻,道一声,“坐。”意态洒脱。

刘盈一笑,掀起袍子下摆,坐了上去。

“吕郎君,”卜实粗粗一拱手,“我是个粗人,平日里只爱骏马,学不来贵族子弟的那一套。若是有所得罪,还请见谅。”

“卜场主客气。”刘盈淡淡而笑。

“吕郎君是来看马的么?”

“是啊。”刘盈应承道,“我想为内子买一匹牝马,只要神骏,价钱不是问题。”

“好说。”卜实打了个哈哈,“我们马场别的没有,只有马最多。定能让君满意。”

宽敞而干净的马厩之中,隔着长长的栏杆,一次间排开十数匹,都是难得一见的神骏马匹,刘盈走过一遍,含笑负手,意犹未足。“没有更好的马了么?”

卜实眯了眯眼睛,问道,“吕郎君想要什么样的马匹?”

“听说卜场主前儿个在沙南走失了一匹红色骏马,后来动用了十数人手才制住?”

“原来郎君也是冲着胭脂马前来的。”卜实露出果然如此的神色。

“燕赵边境常有野马群出现,这匹胭脂马就算是在也野马之中,也是数一数二的。我带了几十个好手,在边境伏等了几个月,才终于套住了它,虽野性难驯,但因神骏非凡,还没有回到云中,便是不少人想要买回去。便是孟使君也有些动心。如此,吕郎君觉得我凭什么要将它卖给你?”

(注:汉称郡太守为使君,《陌上桑》有证。太守在本郡拥有极高地位,某种程度类似土皇帝。史上这个时期,云中郡太守为孟舒。)

刘盈微微一笑,气定神闲道,“场主奇货可居,引来八方人物动心,本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。但凡只要那匹胭脂马不是不出卖的,若是那马还打算出卖,我也想不出卜场主有什么理由不将它卖给我。”

这话说的口气极大,卜实倒是吓了一跳,重新察视坐在对面的青年。他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,穿着一袭深紫深衣,布料看着虽然平常,但实际当是陈留的锦缎。面容不过中上,但言行起坐的气度,却透出难得的自持,当是久居锦绣富贵才能浸润出来。

但凡将生意做到一定地步的商贾,都不是对政治完全不了解的。卜实知道,今年是各地监御史换防的年头。月前的时候,县官诏令御史寺中十三名新御史分别赴大汉各地,来到北地的这位新御史便是姓吕。而适才这位吕郎君递进来的拜帖上写的便是御史府吕某人的落款——即便不是吕御史本人,也应是其亲戚下属。

而他所带来的那匹白马,实是一匹俊秀不下于那匹胭脂马的骏马,更难得驯服通灵性,当是从小养大的。

卜实哈哈一笑,“敢问吕郎君,尊府可与吕太后有亲?”

刘盈愣了愣,一笑,“有又如何?没有又如何?不过,说起来,我倒的确是和郦侯一道喝过酒的。”

他笑的淡然,卜实却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一丝傲然的意味。不禁越发在心中对这个男人看重起来。

他不露声色,却在心底沉吟了一下。

说起来,监御史本身官秩不大,只有六百石,但一旦出使到地方,却因为有着监察权利,对一郡的所有政治事务都能够插手,并且直达天听,连二千石高官的郡守都要对之忌惮尊敬的。更何况,能够在帝都长安拥有一匹如适才那匹白马那样的神骏坐骑,而不被人所觊觎,需要的不仅是财力,更是实力。

这位吕郎君既然能如此自傲,自当有自傲的本钱。

孟使君虽然看中胭脂马的神骏,却不甚满意它是匹牝马。战将出身的高官自然是更欣赏公马的。反而是这位吕郎君,因是为给妻子骑乘,更满意牝马一些。

卜实计议已定,哈哈一笑,“如此,便请吕郎君跟我去观马。”

胭脂马立在单独的马厩之中,依旧神骏非常,烦躁的踏着雪蹄,隔着马栏嘶鸣不已。刘盈拍了拍它的鬃毛,回头问道,“卜场主开价多少?”

既然要做人情,便做的彻底一些。卜实豪气道,“不就是一匹马么,我和吕老弟的交情,不用付钱了,就当我送给你了。”

刘盈有些意外,道,“在下不才,区区一匹马还是买的起的。”

“自然不是白白送给吕老弟的。”卜实笑的意味深长,“我看着,老弟的那匹白马也十分神骏?若是老弟日后将胭脂马与它配种,日后产下马驹,送两匹给我,便算偿了今日的马款了。一匹换两匹,算来我还是赚了。”

刘盈微微一笑,不再推辞,站在马场门口与卜实辞行。“卜兄情意,小弟敢不或忘。”

“吕老弟这话就见外了,”卜实豪气干云,拍着胸脯道,“若是还将我当做朋友,这等等闲的话,就再也休提。”

刘盈苦笑,这等江湖人的习气,他虽然不讨厌,但还是有些不能感同身受啊。

他正待说出告辞的话语,远远的却听见慌乱的马蹄声驰来,许欢连滚带爬的下得马来,伏地道,“主子,……”大夏天里,伏在地上的身体却抖索起来,

“夫人不见了。”

——共4446字,2011年5月7日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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